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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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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北京时间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15:00至2018年5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普宇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739,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5.890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734,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5.884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64%。

4.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429,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916%。

5.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普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0%。

公司独立董事马洁先生、王江先生、朱瑛女士分别向股东大会作《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0%。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0%。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0%。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0%。

6、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0%。

7、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普宇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600,000股,王普宇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10,00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8.01 选举王普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734,2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4,2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

王普宇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王普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2 选举胡晓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734,3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4,3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9%。

胡晓玲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胡晓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3选举王继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734,3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4,3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9%。

王继利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王继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4选举赵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734,3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4,3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9%。

赵燕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赵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5选举慕慧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734,3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4,300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9%。

慕慧娟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慕慧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6选举孙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734,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4,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9%。

孙慧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孙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9.01 选举王海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734,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4,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9%。

王海灵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王海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2 选举边新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734,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4,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9%。

边新俊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边新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3 选举李宇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734,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4,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9%。

李宇立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李宇立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1选举赵素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743,2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33,2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225%。

赵素菲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赵素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0.02选举黄绍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734,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4,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9%。

黄绍英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黄绍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马卿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二0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北京时间16:00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8年5月20日以邮件、电话及微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王普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王普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兼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普宇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除直接持有本公司4.3%的股权,还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7.13%的股权,系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其配偶胡晓玲女士持有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87%的股权。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共持有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5%的出资,并通过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了公司44.99%的股权,进而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了本公司合计49.29%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普宇先生与胡晓玲女士系配偶关系,与王继利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王普宇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胡晓玲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胡晓玲女士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87%的股权。其配偶王普宇先生除持有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7.13%的股权,还直接持有本公司4.3%的股权。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共持有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5%的出资,并通过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了公司44.99%的股权,进而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了本公司合计49.29%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普宇先生与王继利先生系兄弟关系,胡晓玲女士与王普宇先生系配偶关系,除此之外胡晓玲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普宇(主任委员)、孙慧、王海灵

审计委员会:李宇立(主任委员)、赵燕、边新俊

提名委员会:边新俊(主任委员)、王普宇、李宇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海灵(主任委员)、慕慧娟、边新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王普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同意聘任王继利先生、赵燕女士、慕慧娟女士、顾永新先生、马新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继利先生配偶熊新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9万股。王继利先生与王普宇先生系兄弟关系,王普宇先生与胡晓玲女士系配偶关系,除此之外王继利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慕慧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马新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顾永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同意聘任顾永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91-3792613

传真号码:0991-3792602

电子邮箱:xjts@xjtsscm.com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

邮政编码:830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高翔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91-3792613

传真号码:0991-3792602

电子邮箱:xjts@xjtsscm.com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

邮政编码:830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在“推动国际大通道建设,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的重要历史机遇下,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开展,新疆作为一带一路的核心区,发挥着重要的商贸物流优势。为了拓展国际航空货运包机业务,搭建空中物流通道,促进公司着眼全球、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落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会议同意公司与自然人欧阳奇先生共同出资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设立新疆天顺中运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5%;欧阳奇先生出资人民币4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5%。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订设立公司相关协议,并办理后续工商注册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附件:

简 历

1.王普宇先生

王普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10月,硕士学历。1998年至2003年,任克拉玛依市普宇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2006年,任克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1月至今,任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胡晓玲女士

胡晓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7年8月,硕士学历。2001年至2003年,任克拉玛依市普宇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7年,任克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6年11月至今,任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3.王继利先生

王继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1月,EMBA在读。1993年至2003年,在阿勒泰市利达总公司任职;2003年至2006年,在阿勒泰地区天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2006年至2008年,在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2年4月,担任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5月至2017年3月,在新疆德盛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顾问,2017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赵燕女士

赵燕,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5月,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年3月至1999年6月在新联集团历任出纳、会计处长;1999年6月至2000年2月,在无锡拖拉机厂、无锡中收收割机厂任董事、总会计师;2000年3月至2001年7月,在中收新疆机械制造公司、中收房地产公司任财务经理;2001年10月至2009年8月,在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长、财务副总监;2009年8月至2013年5月,任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慕慧娟女士

慕慧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3年8月,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一级人力资源师,管理咨询师。2010年3月至2018年1月,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厂战略部部长助理、企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团委书记、纪委书记;2018年1月加入本公司;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马新平先生

马新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8年8月,专科学历。2000年6月至2006年10月,任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职员;2006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1月至2012年6月,历任公司项目经理、运营总监;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7.顾永新先生

顾永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4月,本科学历,工程师。2002年9月至2011年7月,任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部副经理、综合管理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自由职业者;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高翔先生

高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4年10月,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在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档案管理专员、标准化主管;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在新疆华油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2012年6月至2016年7月,在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科技项目专员、科技项目主管、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在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证券投资部副部长、证券投资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北京时间17:00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8年5月2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赵素菲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赵素菲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素菲女士持有公司150万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6日

附件:

简 历

1、赵素菲女士

赵素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10月,硕士学历。1989年至2002年,任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2008年至今,历任新疆融海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霍尔果斯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疆中智创展通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融海惠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新疆和禅茶电子商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0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所有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普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继利先生、赵燕女士、慕慧娟女士、顾永新先生、马新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顾永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边新俊、李宇立、王海灵

日 期: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