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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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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49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20号),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意见

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海外项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与买方信贷担保相关的或有负债。请就上述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问题作出说明:

1.根据财务报表附注,公司存在与海外项目相关的应收账款,经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该等应收账款形成与买方信贷模式有关,款项的收回取决于公司的担保能力。请公司:(1)补充披露单项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的依据及合理性;(2)结合相关业务模式、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变化情况,针对性说明公司当前的担保能力,是否较往年有所下降及原因;(3)相关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2.根据财务报表附注,公司及金华融信为海外项目运营商或其股东提供质押及保证担保,且金额较大。(1)2014年7月,公司认缴出资19.57亿元入伙金华融信,请补充披露金华融信合伙协议约定的收益、亏损分担的方案;(2)请补充说明大额现金使用受限对公司流动性的影响及应对措施;(3)公司2018年内将有多项金融负债及其他借款到期,请公司明确是否面临偿债压力,说明相关应对措施;(4)请说明公司与上述事项相关的或有负债还是否符合确认负债的条件及相关依据。

二、经营状况及财务相关问题

3.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8321万元、18.62亿元、3.81亿元和-16.80亿元;四个季度扣非后净利润除第二季度实现10.04亿元外,其余三个季度均大额为负;四个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2亿元、-2.55亿元、-1.93亿元和-6434万元。请公司结合业务模式、收入确认、结算政策和季节性特征等因素,补充披露:(1)四个季度公司营业收入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除第二季度外扣非后净利润均大额为负的原因;(2)相较于前三季度大额为负,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暖的原因及合理性。

4. 年报披露,2017年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5.59亿元,同比增长64.08%,公司称主要系本期新增预付海外市场开拓费所致。报告期内,账龄1至2年、2至3年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分别为1.60亿元、1.28亿元,预付对象期末余额第一名(Novatel Investment Co.,Ltd.)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96.96%。(1)请公司按预付款项的用途补充披露对Novatel Investment Co.,Ltd.预付款项的构成情况;(2)请公司结合新增大额预付海外市场开拓费的具体情况,补充说明开拓内容、取得效果、对本期及未来业绩产生的影响;(3)请补充说明形成账龄1至2年、2至3年大额预付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4)请补充说明Novatel Investment Co.,Ltd.的主营业务、盈利模式,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的关联关系。

5. 年报披露,2017年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1.57亿元,同比增长337.85%,主要缘于往来款自上一年度的1.98亿元大幅增至10.37亿元等事项。(1)请公司具体列示报告期内新增往来款的交易对手、金额和用途,并明确交易对手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结合经营策略、业务模式,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请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6.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研发人员935位,占公司总人数的48.75%,报告期内新增30余项专利申请。(1)公司研发人员比例较高,请说明公司对研发人员的界定方式,量化说明研发人员的学历层次、工作年限及近三年变动情况;(2)请结合应用领域、核心技术等要素,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新增专利申请对公司经营可能带来的影响。

7. 年报披露,公司本年度出现多家控参股公司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其中10家控参股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负。请公司:(1)结合上述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净资产为负以及业绩不佳的原因;(2)相关子公司资不抵债的现状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负面影响,维持正常运营的资金来源;(3)公司此前投资上述公司的主要考虑,针对当前困境的应对措施。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6月5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