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8日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远程电话会议的方式,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6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下午15: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远程电话会议的方式,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8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召开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10日—2018年6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上午9:30—11:30时和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15:00至2018年6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5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7号耀江文欣大厦316室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6月7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7号耀江文欣大厦316室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8年6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7号耀江文欣大厦316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电子邮件:请在2018年6月7日下午17:00前发至公司电子信箱(002859@zjjm.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向亭、张君刚
联系电话:0571-87759593
联系传真:0571-88259336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7号耀江文欣大厦316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附件一: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9”,投票简称为“洁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如有)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如有)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
韩 雁:
董树荣:
刘江峰: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