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联合中标重大工程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太极01、13太极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联合中标重大工程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背景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了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与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建设”)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宜兴中环领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发包的集成电路用大直径硅片厂房配套项目EPC总承包事宜(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重大工程联合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
二、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十一科技、华仁建设与业主方中环领先完成了《集成电路用大直径硅片厂房配套项目工程建设EPC总承包合同》的正式签署。
三、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宜兴中环领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集成电路用大直径硅片厂房配套(EPC总承包)
工程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承包范围:全部土建工程(含桩基)、室内外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采暖、通风和空调净化系统、消防、给排水工程、气体动力供给系统、室内、室外给排水系统、供电、配电及照明系统、通信、信息系统、室外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2018年4月26日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2018年4月26日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2019年6月29日
3、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玖亿陆仟万元(小写金额:960000000元)。(含税价)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签订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7、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应诉讼至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2、合同的签署体现了子公司十一科技在集成电路产业领域的EPC领先地位,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十一科技未来新业务的开拓。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合同执行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业主方支付实际情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子公司十一科技将严格把控项目进度、统筹做好项目管理以进一步降低项目风险,但不排除存在尚未预见的不利因素。
2、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项目收入比例尚未确定的风险。十一科技与华仁建设将根据各自在本项目承担的实际合同工作量、工程进度与业主方协商确定各自项目收入比例。由于联合体各方项目收入比例尚未确定,故该项目对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以及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子公司十一科技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将严格把控项目进度、施工管理和资金回笼,防范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集成电路用大直径硅片厂房配套项目工程建设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