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18-009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送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停止注册上海汇丽生活有限公司(暂定)的议案》。

因货源供应不稳定,为控制风险,降低探索进口印尼水产品业务对公司盈利水平的影响,公司决定暂停印尼水产进口业务,停止注册上海汇丽生活有限公司(暂定),改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探索印尼水产贸易业务,公司目前的水产品库存也将参照市场价全部转让给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预计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因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予以表决。又因为转让价格未达到应披露标准,公司不再另行单独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900939证券简称:汇丽B公告编号:2018-010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横桥路406号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彭诚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17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财务性投资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春燕吴颖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