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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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股东大会暨延期召开
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8-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08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股东大会暨延期召开

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原定于2018年6月8日(星期五)在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9)。

由于公司多名董事不在北京,无法如期出席,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018年6月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决定将2017年度股东大会推迟至2018年6月29日召开。《关于取消股东大会暨延期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89)将于2018年6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08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股东大会暨延期召开

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018年6月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决定将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延期至2018年6月29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取消股东大会暨延期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8日-2018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2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18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持股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25日(上午9:00—下午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8年6月25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四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柳

(2)联系电话:010-59065226

(3)传真:010-5906551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七、备查文件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2”,投票简称为“天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9日(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及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三: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