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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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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时量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部分渠道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8-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府银行”)和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肯特瑞”)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8年6月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上述渠道代理博时量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960;C类:005961)的销售业务。

一、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

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2016年12月9日至2018年6月10日止。本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为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8个月的期间。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场外申购基金,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 元。

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率如下:

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场外)

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份额的费率结构设定。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该类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场内)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场外)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基金份额期限小于30天的,应将赎回费总额的10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基金份额期限在30天(含)以上但少于3个月的,应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应归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应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场外销售机构

(3)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指定的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的会员单位。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8年6月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民生证券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一、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m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二、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

关于博时量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部分渠道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

自2018年6月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以上券商代理博时量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960、 C:005961)的销售业务。

一、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二、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盈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盈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盈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18年6月1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并于2018年6月2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仍正常办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

客服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3、本公告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

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

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8年6月1日起,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本基金A、B、C三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A、B、C三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自2018年6月6日起,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取消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的限制,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除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外其它业务正常办理。

(4)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