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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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07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5月31日下午5: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及文本方式于 2018年5月2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 6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武吉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公司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使用其收到的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增资款中的45,000万元(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034号公告)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源正”)进行增资,增资款全部计入广西源正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建设。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07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41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7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01,101,556.27元。2017年12月7日,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10500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用于以下方向:

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18年5月31日召开第八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公司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使用其收到的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增资款中的45,000万元(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034号公告)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源正”)进行增资,增资款全部计入广西源正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建设。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对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二、被增资方基本情况

(二)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增资公司名称: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315979786C

法定代表人:陈细城

住所:南宁市邕宁区蒲兴大道99号

注册资本:11,111.1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客车、客车底盘、医疗车、工程车、市政工具车、轻型客车、载货车和小型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与销售(具体生产类别以工信部核准执行);经营机电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广西源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龙客车的全资子公司。

失信情况:广西源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西源正的总资产为212,105.79万元,总负债为125,666.38万元,净资产86,439.41万元。2017年度广西源正营业收入101,644.05万元,净利润16,813.3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3月31日,广西源正的总资产为223,687.73万元,总负债为118,272.37万元,净资产105,415.36万元。2018年一季度广西源正营业收入0.18万元,净利润-1024.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投向募投项目,以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顺利实施,有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快速提升公司新能源客车、物流车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广西源正已开设银行专户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商业银行与独立财务顾问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45,000万元为广西源正进行增资,用于“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西源正进行增资。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使用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收到的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增资款中的45,000万元,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西源正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建设。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广西源正进行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东旭光电《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源正实施增资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07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18年5月31日下午5: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及文本方式于 2018年5月2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春林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公司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使用其收到的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增资款中的45,000万元(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034号公告)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源正”)进行增资,增资款全部计入广西源正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