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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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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8-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公告编号:临2018—04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财务顾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6月5日,公司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2018-04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总经理修山城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长翟美卿女士、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谢家伟女士因出差在外,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洁、李鑫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熊洁律师和李鑫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