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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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8-019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8年6月2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6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4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郭世邦、姚贵平、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共12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陈心颖和郭建因事无法参加会议,均委托董事姚波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车国宝、周建国、储一昀、甘煜和王群通过电话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情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8-020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子公司”),资管子公司名称为“平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可根据监管规定和经营需要调整,包括分期到位及逐步增资,并可择机引进战略投资者。

本次投资不构成本行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的表决情况

2018年6月6日,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同意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公司名称为“平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可根据监管规定和经营需要调整,包括分期到位及逐步增资,并可择机引进战略投资者。

2、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资管子公司筹建、申请和设立、登记等各项事宜,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和申报文件,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具体实施和相应调整,并可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辅助筹建工作。

设立资管子公司尚需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行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可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业务的交易主体地位和组织架构,并有效防范和化解主体风险,是促进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行自有资金,本行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不会对资本充足率及其他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本行设立资管子公司尚需监管机构的批准。

四、备案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