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山东金泰 公告编号:2018-009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65号)(简称“《问询函》”),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关注到,2018年6月6日,媒体报道《山东金泰为保壳涉嫌业绩造假 背靠黄光裕家族》称,公司近年的黄金业务存在涉嫌“自买自卖”、部分重要客户经营状况存疑或否认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等问题。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媒体报道称,自然人王树财系公司2016年度第一大客户明科股份的股东,并担任董事;同时,王树财也是公司2016年度第一大供应商雅爵贸易的管理人,并在多家雅爵贸易关联公司任职。因此,媒体报道认为,相关订单存在既扮演供应商又扮演客户的合作伙伴自买自卖的情形。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王树财与明科股份、雅爵贸易的关系,以及明科股份、雅爵贸易之间是否存在股权、人事、协议等应当说明的关系;(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客户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自买自卖等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交易行为;(3)公司与明科股份、雅爵贸易历次交易时间、交易内容、采购和销售金额。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媒体报道称,公司2016年度第二大客户萃福首饰,与公司当年第三大供应商卡尼珠宝位于同一个经营场所,且萃福首饰历史股东黄钦坚,与卡尼珠宝现任大股东、执行董事黄钦坚为同一人,萃福首饰现任大股东周晓鹏,与卡尼珠宝黄钦坚在商业上有多处交集。因此,媒体报道认为,作为公司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的卡尼珠宝、萃福首饰,却“同处一室”,存在多处交集,不符合商业常识。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卡尼珠宝、萃福首饰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是否存在股权、人事、业务往来等关系;(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卡尼珠宝、萃福首饰通过公司开展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3)公司与卡尼珠宝、萃福首饰历次交易时间、交易内容、采购和销售金额。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意见。

三、媒体报道称,新加坡SUPERIOR GOLDSILVER AND JEWELLERY PTE LTD(以下简称SUPERIOR G&J)作为公司开展黄金珠宝贸易的第一个客户,也是涉及贸易金额最大的客户,但其仅向新加坡官方提供了两次财务数据,且两份财务报表均被新加坡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达意见”的审计意见。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公司与SUPERIOR G&J历次交易时间、交易内容、销售金额、收款日期及金额;(2)公司与SUPERIOR G&J开展业务的具体拓展情况,以及对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尽职调查情况。

四、媒体报道称,公司分别5次与国君珠宝签订总价值约4.05亿的美金黄金首饰和金镶玉首饰采购合同,但该公司表示并不生产金镶玉饰品。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公司与国君珠宝历次交易时间、交易内容、采购产品及金额;(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向不生产金镶玉饰品的供应商采购金镶玉饰品的原因及货源。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意见。

五、媒体报道称,公司开拓的第2个客户金福正珠宝无实际经营场所,同时金福正珠宝董事及创办人孙建厂曾为前述卡尼珠宝员工。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公司与金福正珠宝历次交易时间、交易内容、销售金额;(2)客户金福正珠宝的实际经营地址,以及与供应商卡尼珠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意见。

六、媒体报道称,公司原董事郭大鸿公开履历的职业经历与黄金珠宝并不相关,与公司披露的郭大鸿从事黄金珠宝业务已有10年之久不符。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七、结合媒体报道内容,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公司2013-2016年黄金业务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名称、交易金额;(2)公司2013-2016年经营数据等财务报表信息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或更正之处。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意见。

请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前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对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已关注到相关媒体报道,初步核实报道之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要求,在公司和会计师对相关事项核实后,及时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