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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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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消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8-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ST新城    公告编号:2018-033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消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1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新城”变更为“铁岭新城”,证券代码不变,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2、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8日开市起停牌1天,2018年6月11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106,840.2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253,540.10元,盈利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回大额应收款,冲回相应计提的坏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2018年7月31日为“15铁岭01”公司债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行权日,存在投资者选择债券回售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年、201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铁岭新城”变更为“*ST新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8)第010861号),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723,667.6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106,840.27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04,944,369.85元。

鉴于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0 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2018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提交的《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18年6月11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ST新城”变更为“铁岭新城”,证券代码仍为00080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