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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8062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于2018年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5日、2018年4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4)。2018年5月8日,公司实施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事项,并于2018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累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5,409,077股,占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2,034,827,685股的0.2658%。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证监发〔2005〕51号)“第十条: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上市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证上〔2008〕148号)“第十九条: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因此,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5,409,077股,公司实际发行在外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的股数为2,029,418,608股。

3、自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29,418,60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5,409,07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7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4),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8元/股。本次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7.8元/股。

七、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股份变动情况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志

咨询电话:023-67886985 传真电话: 023-67886986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提供的《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