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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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18-061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关于桐梓县南溪河河道治理及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桐梓县南溪河河道治理及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91,391,030.00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18年04月24日及05月03日,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重大工程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重大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2018-044)。近日,经公司及联合体成员中晟华兴国际建工有限公司、上海天夏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承包人”)与桐梓县国裕兴水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友好协商,签署了《桐梓县南溪河河道治理及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桐梓县南溪河河道治理及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合同金额:291,391,030.00元

3、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规划区域内的景观水体、河道治理及两岸景观打造

4、总承包范围:本项目规划总图中招标人指定承包人实施的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保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桐梓县国裕兴水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不属于特别重大合同,合同的签署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价格与付款

1、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预付合同价款的30%,在项目总体形象进度达到50%后,预付款按审计的工程进度同比例扣回。

2、设计进度款按实际设计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给承包人,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善相关财务付款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3、建安工程费用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送交监理工程师。在跟踪审计单位及政府相关管理机构确认计量和价款结果后(次月10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80%。

4、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结算总费用的3%计取。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并办理完善相关财务付款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

(二)违约责任

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1)承包人的设计、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2)承包人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3)承包人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4)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5)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

(6)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的;

(7)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8)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9)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

(三)争议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向项目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生效条件

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五)合同签署时间地点

本合同已于近日在桐梓县签署完毕。

三、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