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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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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1336 A股证券简称:新华保险 公告编号:2018-018 H股证券代码:01336 H股证券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7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8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持有31.34%股份的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6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补充议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补充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有公司31.34%股份的股东,提名选举杨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杨毅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有关杨毅先生的简历请参见附件一。

三、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5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6月27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21层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股东大会通知的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第9项议案的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决议公告。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第1、3、4、5、6、7、8、11项议案和本公司监事会审议第2项议案的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1项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10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9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经修订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一:杨毅先生简历

杨毅,45岁,中国国籍

杨毅先生现任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杨毅先生自2001年3月加入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保险部项目经理、保险部/综合部部门经理,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部部门经理。在此之前,杨先生于2000年7月至2001年3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办公室精算研修员。杨先生拥有中国精算师资格、美国寿险管理师资格。杨先生于1995年获得天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于1998年获得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2000年获得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附件二: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经修订授权委托书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本人附注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A股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股附注2A股的登记股东。兹委任大会主席附注3或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为本公司/本人之代表,出席贵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10时正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以审议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之议案,并代表本公司/本人按照下列适当空格内「?」号所指示就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该代表可自行决定投票或弃权。

日期: 2018 年_____月_____日 股东签署附注5: 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谨请注意,经修订的授权委托书将代替并取代本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附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原授权委托书”)。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不再使用原授权委托书。

2、请用正楷填上阁下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相同)。

3、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的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本公司A股股份数目。如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仅与该等A股股份有关。若不填入股数,本授权委托书将视为与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本公司A股股份有关。

4、阁下如欲委任大会主席以外之其他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的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授权代表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地址。若不填上任何姓名,大会主席将作为阁下的代表。股东可委任一位或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及投票。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但须亲自代表阁下出席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任何改动,必须由签署人另行标注签署。

5、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阁下如欲对决议案放弃投票,则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阁下如没有作出任何指示,授权代表可酌情自行投票或弃权。阁下的授权代表亦可就召开大会之通告所载以外而于大会上正式提呈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决定如何投票。

6、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阁下或阁下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若股东为法人,则必须于授权委托书“股东签署”位置盖上法人公章。若阁下本人无法签署而由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证明。

7、请将本授权委托书及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于大会召开时间二十四小时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13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22,传真:010-85213219)。在出席会议时请出具授权委托书及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原件。阁下填妥并送达本授权委托书后,仍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及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的文件将被视为已经撤销。

8、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9、本授权委托书所列全部议案将于股东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表决。

10、 阁下或委任代表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