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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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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18-30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18年6月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对象

本次拟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专项机构投资人和特定机构投资人(如有)。

(四)债券期限

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发行利率

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六)承销方式

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七)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九)担保方式

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无担保。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十一)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事宜,授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关于《拟发行绿色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绿色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可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四)债券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发行利率

本次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六)承销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七)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用于绿色项目相关的项目建设、运营、补充配套流动资金和偿还项目银行贷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九)担保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无担保。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十一)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事宜,授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并对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18-31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18年6月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关于《拟发行绿色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绿色中期票据,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