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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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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18-020

债券代码:122124 债券简称:11中化02

债券代码:136473 债券简称:16中化债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冯志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冯志斌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冯志斌先生辞职后,将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选举新的董事、董事长,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冯志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对公司的战略转型及业绩提升、公司的规范高效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冯志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公告编号:2018-02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2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6月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5.35%股份的股东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推选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提案》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5.35%)提议,选举张伟先生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6月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6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民族饭店11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2日

至2018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非累积投票议案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累积投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6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化金桥国际贸易公司,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