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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
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

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6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属于商品房销售办理贷款银行按揭过程中的开发商保证行为,是为配合易尚数字的商品房销售目的而必需的、过渡性的担保措施,符合行业惯例,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易尚数字为购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房产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加快商品房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购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项目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购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项目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5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6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志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5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为购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商品房的

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和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销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数字”)销售其在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建成的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房产。 2018年2月11日易尚数字依法取得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核发的《深圳市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深房许字(2018)宝安001号)。

目前易尚数字正在出售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商品房,现拟按照贷款银行政策和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为购买该项目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8月25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5,1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刘梦龙。

6、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南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302

7、经营范围:3D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数字多媒体的研发与应用;数字化扫描成像技术的研发与应用;3D打印产品销售(不含书报及其他限制项目);电子创意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品牌展示策划;商业空间展示设计;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展览展示策划;展览展示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应用;从事广告业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商品房并符合贷款银行按揭贷款条件的按揭贷款客户。上述被担保人若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符合贷款银行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该贷款银行将向购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房产的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易尚数字相应为该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按揭贷款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

2、担保期间:自贷款银行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房屋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和/或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执管之日止。

3、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易尚数字提供的实际担保总额为30,600.00万元(易尚数字实际对外借款60,000.00万元,按照公司对易尚数字权益比例51%折算后实际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71%。

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属于商品房销售办理贷款银行按揭过程中的开发商保证行为,是为配合易尚数字销售商品房而必需的、过渡性担保措施,符合行业惯例,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易尚数字为购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房产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加快商品房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属于商品房销售办理贷款银行按揭过程中的开发商保证行为,是为配合易尚数字销售商品房而必需的、过渡性担保措施,符合行业惯例,有助于加快商品房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系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办理,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5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6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6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8年6月25日16: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

2018年6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6月25日16:00送达)。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人:王震强、刘康康

联系电话:0755-83830696-8022,0755-83830696-8613

传真号码:0755-8383079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附件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51,投票简称:易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下午14:30举行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8年6月25日16:00之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