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0日上午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6月8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到期后重新申请及部分授信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科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40,000万元人民币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重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42,000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万盛科技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含)。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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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万盛科技的中国银行临海支行授信5,000万元由万盛股份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
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情况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万盛股份总经理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8年6月14日届满,董事会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董事高献国先生、周三昌先生及高峰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0证券简称:万盛股份公告编号:2018-04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贯彻落实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将党建内容纳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的增加党建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中第九条后新增条款“第十条”,内容如下:
第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统筹抓好党组织的各项建设,围绕生产经营创新工作载体、搭建活动平台,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活力。
二、对原《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原《公司章程》中的条款编号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高献国先生、周三昌先生及高峰先生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回避表决。现将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29日、2016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6年7月28日,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广发原驰·万盛股份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6,282,181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44,917,875.78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23.0681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47%,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8年6月14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出售2,000,000股,剩余4,282,181股尚未出售。
二、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2018年6月9日召开,本次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100%通过,同意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018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延长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