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46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18年6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6月1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蒲洲发电全部资产及负债的预案》。
为加快处置低效火电资产,进一步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和优化资产质量,推进公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蒲洲发电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转让蒲洲发电全部资产及负债的公告》。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能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漳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资产支持证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能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漳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绿色债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的公告》。
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能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漳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公司债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5.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2017年6月27日(周三)下午14:00在公司13楼第九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题:
1. 关于转让蒲洲发电全部资产及负债的议案。
2. 关于新能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3. 关于新能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4. 关于新能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以上第1、2、3、4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47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27日(周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15:00至2018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6月21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13楼第九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提案1关于转让蒲洲发电全部资产及负债的议案
提案2 关于新能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提案3 关于新能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提案4 关于新能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披露情况:以上提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无特别强调事项。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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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6月27日下午13:00—14:00
2.登记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电力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1410房间)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电力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邮编:030006)
传真号码:0351-778589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785895、7785893
联系人:赵开 郝少伟
公司传真:0351—7785894
公司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
邮政编码:030006
2.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46)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在表决结果标明一处,即“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7
2.投票简称:“漳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的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6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oc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48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绿色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经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电新能源”、“发行人”)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绿色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漳电新能源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说明
漳电新能源是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漳电新能源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漳电新能源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具备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拟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本次拟申请发行的绿色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
4、发行利率:本次债券所涉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5、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6、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对象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芮城县9.9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和补充营运资金;
8、债券担保:本次债券将由外部第三方担保机构为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的本息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9、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0、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为止。
三、授权事宜
为更好把握绿色债券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制定、修订和调整本次绿色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增信措施、评级安排、还本付息期限和安排、债券上市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
3、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4、办理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申报的相关事项。
5、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相关的具体事项。
6、本授权自公司股东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同意后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本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49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经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电新能源”、“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还本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债券担保: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由外部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债券的本息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7.承销方式及流通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8.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为止。
二、授权事宜
为更好把握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时机,提高融资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制定、修订和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增信措施、评级安排、还本付息期限和安排、债券上市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
3.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4.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申报的相关事项。
5.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具体事项。
6.本授权自公司股东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同意后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或备案。本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50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申请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预案》。
本次专项计划尚需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获得其无异议函后实施。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申请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原始权益人: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不超过13.5亿元。
(3)产品期限: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不超过12年(含12年)。
(4) 利率:以届时市场利率发行为准。
(5) 差额支付及担保安排
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包括因回售、赎回导致的本息支付;由晋商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差额的支付承诺提供担保或为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包括因回售、赎回导致的本息支付。本公司以信用形式为晋商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6)本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及销售机构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此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7)发行对象:资产支持证券将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
(8)拟挂牌转让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基础上,依法合规全权办理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工作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品种、期限设置、担保安排、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发行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需要,决定公司签署交易涉及的交易文件,并同意公司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转让基础资产相关权益、提供增信措施或实施交易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授权指定人士就交易的相关事宜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洽谈、谈判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签署及修改相关交易文件,以及执行为完成相关事项所需的相关审批、登记、交割手续。
(3)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51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蒲洲发电
全部资产及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处置低效火电资产,进一步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和优化资产质量,推进公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公司拟将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蒲洲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蒲洲发电”)全部资产及负债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转让的蒲洲发电全部资产及负债将在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进行转让,本公司将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在其网站和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上刊登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告,广泛征集受让方。目前,受让方尚未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转让的标的为蒲洲发电全部资产及负债。
2.审计评估结果
截至2017年10月31日,蒲洲发电经审计、评估,情况如下: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蒲洲发电分公司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86,051.62万元,总资产评估价值为163,037.09万元,减值额为23,014.53万元,减值率为12.3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84,855.49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283,453.54万元,减值额为1,401.95万元,减值率为0.49%;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8,803.87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20,416.45万元,减值额为21,612.58万元,减值率为21.87%。
审计评估结果尚在有效期,且公司在转让过程中将对交割期间损益约定由接收方负责承担,故公司认为以201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所作的审计、评估报告均能真实反映所售标的的基本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转让价格以经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蒲洲发电分公司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
挂牌价格按照名义价格“人民币1元”确定。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人员安置:蒲洲发电公司人员均保留原劳动关系。
土地安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蒲洲发电所涉土地事宜,以保证接收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蒲洲发电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和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的标的企业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负数,标的资产出售价格为人民币1元。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将确认8.99亿元左右的转让利得。上述转让利得为未经审计数据,最终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数据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蒲洲发电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3.蒲洲发电净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5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山西绿色
能源发展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拟出资2500万元参与投资山西绿色能源发展基金,基金规模2.51亿元,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本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以及相关国资审批程序通过和其他投资者审议通过,鉴于该事项难以保密,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特此提示性披露相关事项如下:
一、投资背景
《中国2014-2020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山西作为能源结构中煤炭占比高达70%的能源大省,面临着煤炭资源未合理开发、产业结构单一、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等突出问题,大力开发新能源对于改善山西以煤为主的单一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和紧迫。《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争取达到10%~12%,山西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
二、投资目的
围绕“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山西”总体要求,根据省国投运营公司的决策部署,以及我省能源产业发展现状,绿色能源基金着力推进我省新能源领域重点建设,重点聚焦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细分领域发展。通过对企业的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等,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培育新能源产业。后续通过持续的企业价值挖掘、业务资源对接、管理水平提升,提高所投资公司的竞争力和经营绩效,待时机成熟以后,通过独立上市或者注入上市公司的方式实现证券化退出,有效提升国有资产质量、效益,并促进山西省新能源产业发展。
三、基金设立方案
1.基金名称
山西绿色能源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
2.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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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期限
基金存续期5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基金经营期可以延长。
4.设立方式
基金采取新设方式设立,注册地址为综改示范区内。
5.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6.执行事务合伙人
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联合管理人
晋信资本为基金的联合普通合伙人,担任联合基金管理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共同负责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和实施、管理咨询建议、退出机构寻找及方案设计和实施。
8.管理费和超额收益分配
存续期内,管理费的年费率设定为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5%,按年支付,管理费份额分配由龙华启富与晋信资本协商决定。基金清算时,基准年化收益率为10%,超10%部分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中不超过10%的部分(由投委会按年度投资情况议定),按照4:6的比例,向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晋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分配;剩余90%的超额收益由各方LP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9.决策机构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简称投决委),由山西国投及其关联方实质控制。投决委是基金的投资、管理、退出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1.决定基金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2.决定基金对被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3.决定基金对被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4.决定基金在投资期间作为被投资人股东应行使的股东权利;5.决定基金向被投资企业委派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6.聘任或解聘基金的托管银行;7.开立银行账户;8.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为本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9.决定基金在投资期间的其他重大事项。
投决委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委派3名,龙华启富及其关联方委派2名;决策事项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0.投资思路
初期,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并购发展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在绿色能源细分领域提前布局国有资本,培育成熟后整合置入上市公司,助推我省能源企业调整资产结构。后期,基金将围绕绿色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持续并购培育新兴能源产业,通过与上市公司的战略合作,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
四、投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投资山西省绿色能源发展基金是公司借助社会资本发展新能源项目的一条有力途径,是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因基金的退出方式公平合理,公司本次投资只存在基金本身的投资风险,考虑到参与基金各方均有资本市场充足的运作经验,以及基金本身完善的投资决策程序,我们认为本次投资事项风险可控,对公司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还请各位投资者审慎考虑。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