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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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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8-02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兆赢”)发来的关于《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增持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告知函》,现将告知函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主体为股东上海宝银兆赢。

2、上海宝银兆赢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72202071股,占公

司总股本225631280股的3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看好以及控制持仓成本的目的。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新华百货已发行总股份的2%。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的股份价格区间21.48元-24.25元。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4月25日起,包括2017年6月9日增持在内未来12个月内。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上海宝银兆赢以旗下基金的合法自有资金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 6月9日期间,上海宝银兆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122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06%。至此,上海宝银兆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完成后,上海宝银兆赢持有公司股份74324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406%。依据新华百货与相关股东签订的《利润承诺及补偿协议》,上海宝银兆赢共获得99415股的补偿,补偿后,上海宝银兆赢持有公司股份74423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847%。

四、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新华百货分别于2017年4月26日、2017年4月29日、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19日、2017年5月23日、2017年6月10日就增持计划实施的相关情况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公告编号:2017-031、公告编号:2017-037、公告编号:2017-038、公告编号:2017-039、公告编号:2017-040、公告编号:2017-041、公告编号:2017-043),就增持主体、增持计划、增持目的、增持资金来源、增持方式、增持期间及相关承诺等事项进行了披露。

五、相关承诺

上海宝银兆赢承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律师核查意见

上海明伦(无锡)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股份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尚待就本次股份增持实施完毕进行公告外,公司本次股份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增持人本次股份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增持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告知函;

2、上海明伦(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宝银兆赢增持新华百货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