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环保行政
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3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环保行政
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太平洋光伏石英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石英”),日前收到东海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环行罚字【2018】11号),主要内容如下:
2018年3月22日,东海县环境保护局(下称“环保局”)对公司子公司光伏石英进行现场环境检查发现:“球磨工序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未运行,废水未经处理通过软管直接排放至公司一无任何防渗漏措施的坑内;球磨机进料口无粉尘收集装置;在渗坑边上有一堆生产废料,存贮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环保部门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七十二条之规定,构成“利用渗坑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措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未配套除尘设施及存贮易扬尘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2018年3月27日,环保局向光伏石英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东环责改字(2018)第N032701号),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4月9日,又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东环罚告字(2018)11号),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告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2018年4月13日光伏石英向环保局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书》:“1、因污水处理设施正在维修,未能正常运行,无法将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为不妨碍生产线正常运行,故临时将污水收集至公司院内水坑,待污水设施维修后再行处理达标排放;院内水坑是基建形成,不是故意挖掘、更不是作为污水专用渗坑,现场检查后公司已及时填平水坑,并及时维修和运行污水处理设施;2、关于球磨机进料口无粉尘收集装置,环评报告和环评验收只提出该设备存在噪声污染,未提出存在粉尘污染,在检查后及时增加了收尘装置并投入使用;3、渗坑边上所堆废料是下游厂家的生产原料,未有及时拉走、而临时存放,在检查后已及时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废料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利用”。
东海县环保局审核后认为:“你公司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依法予以处罚。考虑到你公司积极整改并消除危害后果,及时维修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正常使用,对违反“利用渗坑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措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给予酌定减少罚款数额至参拾万元整的处罚;对“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不再予以处罚;对你公司违反“存贮易扬尘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减免”。
东海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决定对光伏石英“利用渗坑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措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参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对“存贮易扬尘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以上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4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建投证券
●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券商理财型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 不超过12个月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8 年 6月4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苏州吴江中山路营业部购买理财产品2,000万元,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18-004)。
二、 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1794号】。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
产品年化收益率:4%/年。
产品起息日:2018年06月05日。
产品到期日:2018年12月20日。
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2,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均是以短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流动性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银行或券商的短期理财产品,取得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理财收益。同时在委托理财时,充分考虑了以保障生产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委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产生波动。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由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与相关银行、券商等保持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8年1月25日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一年内循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购买中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的行为,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制定了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以保证上述资金使用的安全,使得投资理财活动能够得到监督和保障。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示同意。
三、 截至本公告日理财情况
截止2018年6月11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进行委托理财发生额80,026.6万元,其中尚未到期26,000万元(含本次)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信建投证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