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万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补充协议,现将相关业务开通情况公告如下:
一、从2018年6月13日起,万联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03、C类000004)、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66)、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98、C类000299)、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7)、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878、C类000879)、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52)、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79)、中海中证高铁产业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高铁分级502030、高铁A 502031、高铁B 502032)、中海混改红利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74)、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10)、中海顺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13)、中海魅力长三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64)、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14)、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965、C类002966)、中海添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219)及中海添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2)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届时投资者可通过万联证券各营业网点和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基金定投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本公司将同时在万联证券开通上述基金(不包括中海中证高铁产业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添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中海添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与万联证券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
三、基金费率优惠
个人投资者自2018年6月13日起通过万联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不包括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添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中海添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新增销售机构基本情况及业务联系方式如下: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东路高德置地秋广场E栋12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电话:020-38286026
联系人:甘蕾
咨询电话:400-8888-133
公司网址:www.wlzq.cn
五、重要提示
1、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认购、赎回、转换业务和固定费用等其他业务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万联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情,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
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元时,中海中证高铁份额(场内简称:高铁分级,基金代码:502030)、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代码:502031)、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基金代码:502032)将进行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6月11日,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前述情形下的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触发不定期折算当日,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已跌至0.250元或以下,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0.250元有差异。
2、特别提示:如果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3、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随着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降低,其杠杆率升高。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杠杆率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4、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会获得一定比例的中海中证高铁份额,因此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因此,在不定期份额折算过程中,由于尾差处理,可能使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出现微小误差,但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6、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中海中证高铁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中海中证高铁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1、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与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中海中证高铁份额的申购、赎回、配对转换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021-38789788。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和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