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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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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8临049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控股”)计划自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9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以不超过16.00元/股为前提(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相应进行调整),拟累计增持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0%,且不超过2.00%。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221,08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5月16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为11.36元/股。

●实施进展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军工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174,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前,军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90,84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军工控股计划自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9月11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0%,不超过2.00%。

本次拟增持价格以不超过16.00元/股为前提(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相应进行调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临016号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221,08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5月16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为11.36元/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军工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174,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军工控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33,359,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9%。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增持计划所设价格区间等证券市场变化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实施的风险。

五、后续增持计划

军工控股将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2.00%(含已增持部分)。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军工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限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敏感期进行交易,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三)军工控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军工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8临050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于2017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十四、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十四、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新余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国泰”)被新余市环保局列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新余国泰始终牢记“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持续改进、节能减排”的环保方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报告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收到环保行政处罚。现将新余国泰环保情况介绍如下: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pH、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悬浮物、色度、生化需氧量(BOD)、总锌、硝基酚、石油类、肼、总铅。

2、排放方式

企业工业废水经由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氧化还原反应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再经由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3、排污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废水车间排口在三车间的GTX制造工房和KKx制造工房各设有一处废水车间排口,生产区南端设有一处污水总排口。

4、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5、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

pH、COD、氨氮、悬浮物、色度、BOD、总锌、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硝基酚、总铅、肼执行满足《兵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火工药剂》(GB14470.2-2002)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

6、核定的排放量

新余市环保局总量办核定的COD排放量为3.27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22吨/年。

7、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目前已建有KKx废水处理设施、GTX废水处理设施和综合废水处理站,各项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处理效果良好。其中:

(1)KKx废水处理设施:通过芬顿氧化、沉淀法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公司综合废水处理站;

(2)GTX废水处理设施:通过加酸销爆+次氯酸钠氧化+pH调节+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公司综合废水处理站;

(3)综合废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兼性氧化+二级好氧生化+沉淀+消毒+机械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与上述药剂生产废水,处理后的废水部分绿化等杂用,其余外排。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新余国泰“江西钢丝厂下属公司异地搬迁改造项目”于2010年12月获得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赣环评字[2010]673号。后经企业改制并划归国泰集团全资控股后,新余国泰于2016年4月委托新余市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编制《江西国泰公司新余生产点异地搬迁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报告书》,同年6月获得了新余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国泰公司新余生产点异地搬迁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余环审字[2016]64号)。

9、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情况

为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对企业声誉、形象及效益的不良影响,新余国泰于2017年6月编制了《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通过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突发性环保污染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置手段,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事故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10、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新余国泰在厂区污水总排口配有pH、COD、氨氮和流量在线监控等自行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废水排放情况。同时,新余国泰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对公司污水总排口和车间排口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

除上述补充外,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补充完善后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修订版)》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