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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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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2018-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8—043

转债简称:生益转债 转债代码:110040 转股简称:生益转股 转股代码:190040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弘投资”)的通知,东莞市人民政府将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实集团”)持有的国弘投资100%股权变更注入给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金融”),国弘投资成为科创金融的全资子公司,同时,科创金融的唯一股东由东实集团变更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该事项已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

一、 国弘投资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二、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社区八一路机关二号大院5楼03-11室

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社区八一路机关二号大院5楼03-1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权变更注入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指东莞市人民政府将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变更注入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资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从而间接拥有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生益科技股份334,638,845股,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15.81%。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国资委指: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实集团指: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生益科技指: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东莞市人民政府将东实集团持有的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变更注入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资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从而间接拥有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生益科技股份334,638,845股,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15.81%。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指: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总股本指:生益科技截至2018年5月28日的总股本,为2,117,029,915股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情况

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是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东府办〔2018〕33号)要求,于2018年3月以东莞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导,重组整合的、更高层次的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包括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东莞市东实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一)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生益科技股份334,638,845股,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15.81%。

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100%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

(二)东莞市东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东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生益科技股份4,537,769股,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0.21%。

东莞市东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100%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三)东莞市东实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东实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生益科技股份8,692,132股,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0.41%。

东莞市东实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100%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代理其他企业、机构或个人的投资业务;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与期货)。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拥有股份权益的主要原因是东莞市人民政府为重组整合更高层次的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将东实集团持有的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变更注入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资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从而间接拥有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生益科技股份334,638,845股,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15.81%。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增持生益科技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的自营账户持有生益科技股份7,956,083股,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0.38%,信息披露义务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东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生益科技股份4,537,769股,东莞市东实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生益科技股份8,692,13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共持有生益科技股份21,185,984股,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1.00%。

东莞市人民政府将东实集团持有的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变更注入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资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从而间接拥有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生益科技股份334,638,845股,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15.81%,2018年6月13为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生益科技股份355,824,829股,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16.81%。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13日前六个月内发生买卖生益科技股票的行为,具体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生益科技股票无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l、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生益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人(盖章)

日期: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