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8-039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会德女士《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向好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杨会德女士计划自2017年12月30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内容详见2017年12月30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7-074号公告。
另,就上述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行为,公司董事会亦按照其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2月8日、2018年3月23日和2018 年6月9日分别在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2018-005号、第2018-014号和第2018-036号公告。
一、增持主体情况概述
就本次增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会德女士从二级市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为:1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增持均价为:5.29元,累计增持金额为:89,338,192.90元。
杨会德女士具体增持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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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主体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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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杨会德女士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发生变化。
2、杨会德女士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3、杨会德女士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4、杨会德女士承诺自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四、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亦就杨会德女士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
1、本次增持的增持人杨会德女士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披露实施结果公告;
4、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的条件。
五、备查文件
1、杨会德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巨力索具(002342)股份计划完成的通知》;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国浩京证字【2018】第0281号《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