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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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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8-020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8-021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调整和优化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发行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并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等;

9、决议有效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 的一切事宜,包含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利率等与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选择及聘请相关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请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及法律顾问;

3、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4、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事宜;

5、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上述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6、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三、审议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在具体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8-022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含12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3、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置换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其他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项目;

7、中期票据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8、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根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实际需要,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 及其他相关事项。

4、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关于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 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88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18-023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2日11 点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日

至2018年7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6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6月28日、6月2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战略投资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 真:0991-6689882

联 系 人:刘建昊、朱莉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