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发布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15:00 至2018年6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4日。
(七) 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公司推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刘贵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王中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程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邓顶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文琼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姚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木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杨昌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方庆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关于公司推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陈书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肖本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
(三)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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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四)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 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18年6月18日、19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邓顶亮 徐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二) 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 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6”;投票简称为“辉隆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一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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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18年6月1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8年6月19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