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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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18-055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4,1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 年6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3号),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生力”)向社会公开发行6,334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2017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9,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25,334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7名股东,分别为: 汕头市日冠阳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冠阳帆”)、江门市鸿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竔投资”)、珠海经济特区凯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达集团”)、深圳鹏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晟投资”)、江门市中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高投资”)、鹤山市粤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骏投资”)和深圳成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晟投资”)。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74,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0%,本次限售股将于2018年6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5,334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334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000万股。

2018 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 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股本总数25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76,002,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9,342,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2,342,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7,000,000股。上述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 2018年6月7日上市,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日冠阳帆、鸿竔投资、凯达集团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迪生力的股份,也不由迪生力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需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鹏晟投资、中高投资、粤骏投资、成晟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迪生力的股份,也不由迪生力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迪生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东北证券同意迪生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4,1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 年6月2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