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8-052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公司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署了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方案拟由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13497
法定代表人:涂国身
注册资本:128302.0992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5、6号一楼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关财务及更多信息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担保人涂国身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担保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对包商银行包头分行与公司签署的授信协议而实际产生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在公司融资担保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259、2017-267、2018-029、2018-04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782,22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1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