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8-019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接到公司股东金元贵、陈颖奇、高文明、刘文平(以下简称“四位股东”)的通知,获悉上述人员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已办理了购回解除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6月26日,公司股东金元贵、高文明、刘文平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分别将持有公司的股份4,250,000股、1,660,000股及1,660,000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19日止;201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陈颖奇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2,030,000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19日止(详见公司公告:2015-031)。
2016年1月29日,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的规定,股东金元贵、陈颖奇、高文明及刘文平分别追加质押850,000股、406,000股、332,000股及332,000股。
2016年5月24日,公司实施完毕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详见公司公告:2016-018),上述四位股东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量分别变更为:12,750,000股、6,090,000股、4,980,000股及4,98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四位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4,625,000股、26,455,250股、24,013,750股及13,719,25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0%、2.66%、2.42%及1.3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均为0股。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