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8-095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于2018年6月14日发布的《淮滨县淮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廊道)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成交结果公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所属的联合体确定为淮滨县淮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廊道)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人。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淮滨县淮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廊道)工程PPP项目。
2、项目采购人:淮滨县水利局。
3、中标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京林科园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堤防工程部分和景观建设部分,其中堤防建设部分规划范围为淮河1桥以下至淮河2桥以上淮河左岸滩地及堤防。
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7,224.46万元。
6、合作期限:14年(含建设期2年)。
7、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
8、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包括“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三种方式。
9、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及职责分工:
合作期限内,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照5%:95%的股权比例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
联合体中,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北京京林科园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承担本项目的部分投资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中标项目彰显了公司在城市水环境领域的实力,为公司后续城市水环境领域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03证券简称:博天环境公告编号:2018-096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减持股份实施计划前,北京京都汇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都汇能”)直接持有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4,149,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约6.04%。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披露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8-017),京都汇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都汇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99,91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减持数量为0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预披露了京都汇能的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前,公司已于2018年2月1日因筹划涉及对外投资的重大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2日起转入重大资产程序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5日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6)。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18年4月28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2018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详见2018年5月9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京都汇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配合企业自身发展所需,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京都汇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自主决定,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京都汇能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京都汇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在剩余时间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6日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发布了《公示通知》,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5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