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实施结果
及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8-03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实施结果
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公司”)已累计决议回购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826,683股。
1.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生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情形的,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予以回购并注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于2013年实施,并于2015、2016和2017年分三批次全部完成解锁,其中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首期限制性股票8,166,683股。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获授首期限制性股票时的认购价格1.79元/股(即授予价格3.58元/股的50%),回购资金总额为14,618,362.57元。具体审批情况如下:
2015年7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2015年第一批次解锁的议案》,决议回购限制性股票4,740,000股。
2016年6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2016年第二批次解锁的议案》,决议回购限制性股票2,037,335股。
2017年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票回购议案》,决议回购限制性股票273,336股。
2017年7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2017年第三批次解锁的议案》,决议回购限制性股票1,116,012股。
2.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发生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情形的,不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并依法将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审批情况如下:
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票回购方案》,决议回购限制性股票3,660,000股,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4.866元/股执行,合计回购资金为17,809,560.00元。2018年5月3日,上述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内容可参见公司2018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首期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和2018年4月12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完成回购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为10,589,675股,其余1,237,008股尚未完成回购。其中,2016年5月6日完成回购4,180,000股。2018年5月9日完成回购2,904,675股。2018年6月14日完成回购3,505,000股。
三、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上述完成回购的限制性股票10,589,675股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于2018年6月19日予以注销。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暨股本10,589,675元(股),减少后的注册资本暨股本为29,989,410,325元(股)。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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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8-03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于2018年6月19日注销已回购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58.9675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17年末的3,000,000万股变为2,998,941.0325万股。
●公司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发布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最终普通股股数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数为准。
公司将于2018年6月19日注销已回购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58.9675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17年末的3,000,000万股变为2,998,941.0325万股(详见公司发布的临2018-032号公告)。鉴于此,现就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最终普通股股数及依此计算的相关数据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公司采用现金分红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结合方式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股数2,998,941.03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15元(含税),共计644,772.3万元;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的969,843.1892万元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199,576.4130万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4,198,517.4455万股,资本公积为3,141,491.2891万元。
公司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8-034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6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8年修订草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薛克庆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薛克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建筑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8-03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薛克庆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薛克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聘任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董事会另聘/解聘时止。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薛克庆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等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并通过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薛克庆先生简历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薛克庆先生简历
薛克庆,男,1963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资金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资金部总经理、融资与投资部总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先后兼任中建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2016年6月起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薛克庆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薛克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8.5万股。薛克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2018-036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6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公司6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40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日
至2018年7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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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6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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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2),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18年6月29日或之前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
(三)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联系人:罗振
电 话:010-86498888
传 真:010-86498170
六、 其他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持如下证件参加现场会议:
(一)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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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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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
2. 此回执须于2018年6月29日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以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传真号码010-86498170,邮政编码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