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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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8-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42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2018年6月15日,张德华、张刚与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书》。根据张德华和张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承诺,张德华和张刚本次拟转让股份比例合计不超过3.706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控制权均未发生变化;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东华鹏”)2018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5),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交易对手方为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投资”)。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4日起停牌。

本次交易可能涉及国资监管机构审批和相关国资部门评估备案等工作,公司在督促各方积极确认和推进上述事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1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1)。

2018年6月15日,张德华、张刚与建投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书》,股份转让具体条款及合作方式尚未最终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方为山东华鹏实际控制人张德华、张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张德华、张刚承诺“任职公司董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张德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进一步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10%”。张德华目前持有公司33.69%的股份,张刚持有公司1.35%的股份,根据上述承诺,张德华和张刚本次转让股份比例合计不超过3.706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均未发生变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 报备文件

《股份转让意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