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集团”)于2016年12月29日完成非公开发行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银河E1”、债券代码“117066.SZ”),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0亿元人民币。本期债券自2017年6月29日进入换股期。由于银河电子集团部分回售,截止目前,银河电子集团可交换债券余额为5.5亿元。
因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向权益分派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含税)人民币1.5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根据《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当公司派送现金股利时,应对“16银河E1”的换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期债券换股价格自2017年5月26日起由20.39元/股调整为11.91元/股。
截至2018年6月5日,银河电子已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85%,已满足《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换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本期债券换股价格自2018年6月11日起由11.91元/股调整为5.54元/股。
2018年6月15日,公司收到银河电子集团换股情况通知,自本期债券进入换股期至2018年6月12日,银河电子集团可交换债券投资人已累计完成换股54,151,6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1%。本次换股完成后,银河电子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292,386,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6%。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股股东情况
1、换股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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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银河电子集团因可交换债券换股而累计减少公司股份比例为4.81%。
2、股东本次换股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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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银河电子集团本次换股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换股后,银河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92,386,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