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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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2018-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介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控股”)通知,旷达控股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5,00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介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2018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沈介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出具的《增持计划及承诺书》,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及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旷达控股拟自本增持计划首次增持之日起至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1,500万股,不超过7,500万股。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增持。

四、增持情况

1、旷达控股历次增持情况: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旷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1,669,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23%。本次增持后,旷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6,669,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07%。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2,924,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150%;截至2018年6月19日收盘,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7,924,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134%。

五、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旷达控股本次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承诺事项

1、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旷达控股增持旷达科技(002516)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旷达科技股票。

2、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在上述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