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ST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8—060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4 月 19 日,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晋证调查字 201800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0)。
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临2018-042号)。5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证监处罚字﹝2018﹞02 号),并于2018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 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次事件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处罚决定书,在此之前,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调查进展提示性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0755证券简称:*ST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8—061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
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 2018年6月7日于指定的报刊、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三维,证券代码:000755)自2018年6月7日开市起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事后审核后另行通知复牌。
2018年6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2号),要求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准备相关回复材料,并于2018年6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
因标的公司涉及事项较多,截止目前,相关中介机构仍在对涉及的事项逐一核查并落实,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回复。鉴于以上情况,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待公司落实完毕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组报告书提出的相关问询事项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