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4证券简称:东山精密公告编号:2018-095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2日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18年6月18日至2018年6月19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15:00至2018年6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2,214,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68,87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8%;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342,5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590,97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
2、公司董事单建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授权委托董事冒小燕女士代为出席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姜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高永如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Multi-Fineline Electronix,Inc.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521,206,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9%;反对票1,008,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930%;弃权票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52,582,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83%;反对票1,008,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8811%;弃权票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东山精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