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52】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简称“长久联合”)拟于2018年内向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专用车”)购买150辆中置轴轿运车。本次交易无重大风险,其中120台预计将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完成。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资产、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与长久专用车签订《长久专用车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年度结束时止,长久联合向长久专用车采购150辆中置轴轿运车,预计该合同可能发生的交易总额为8,741.50万元。
因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亦是长久专用车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新安江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薄世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专用汽车、车辆运输车、特种车辆、新能源汽车、罐式车辆、商旅汽车及装备、汽车零配件、半挂车系列、危化品运输车、储罐、罐式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产品服务及维修,并提供相关咨询业务;生产、销售普通机械、金属材料(除国家专营)、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久专用车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2,243.34万元,净资产12,936.38万元,营业收入57,146.69万元,净利润3,576.12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150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中置轴轿运车,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以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为参考,充分考量投标方的各项指标,确定中标单位。合同交易总额约为8,741.50万元,该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购买长久专用车150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中置轴轿运车,长久专用车依据合同约定的交车日期将车辆停放在约定的地点,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办理交付手续,车款总价值为人民币8,741.50万元,长久联合在签订采购合同后7日内支付20%预付款,余款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原则上承兑比例不超过余款的60%,余款在验收提车后7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清。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6年9月2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或“方案”)正式实施,《治理方案》明确规定了对不合规运输车辆的治理措施,公司为保证运力充足,提前购置合规中置轴车辆储备。经公司经营管理层讨论,并通过严格的招标工作后,长久专用车由于其完善的专利技术及有保障的生产能力,中标本次采购计划。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2018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议案》。根据规定,关联董事薄世久、李桂屏、王昕、王国柱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均依法回避了表决,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合同约定的关联交易总额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久物流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同意长久物流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中置轴轿车的关联交易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53】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简称“长久联合”)拟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120台中置轴车辆(具体交易情况详见公司本日披露的2018-052号公告),与一汽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租赁”) 开展不超过6,302.4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融资租赁业务。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资产、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120台中置轴车辆(具体交易情况详见公司本日披露的2018-052号公告),与一汽租赁开展不超过6,302.4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与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保持一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K2307B
成立日期 : 2016年02月22日
注册资本: 24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2幢-1-2-116)
法定代表人:张影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设备、工程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及其附加产品、技术的销售;展览展示服务;贸易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公司除与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成都)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有限公司、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物流(天津)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第一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中心、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柳州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丰田(长春)发动机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仓储中心、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一汽物流(长春陆顺)储运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成都)有限公司等有业务往来外,公司与一汽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任何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类别:本次拟采购的固定资产
2、权属:长久联合
3、所在地:滁州
4、交易标的与租赁公司签订相关合同之前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融资额度:6,302.40万元人民币。
2.租赁物:长久联合本次拟购置的120台中置轴车辆。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在长久联合从供货商处取得车辆所有权的情形下,一汽租赁按照长久联合的要求向长久联合购买车辆,并将所购车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回租给长久联合使用,长久联合按照《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全套合同》约定向一汽租赁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项。租赁期限届满后,由长久联合留购租赁物,即长久联合在付清全部租金及应付的所有款项,并依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按每台车支付名义价款后,一汽租赁将租赁物所有权以名义价款支付时的状态转让给长久联合。
4.租赁期限:自起租日开始共60个月。
5.租赁利率:年利率7%(最终利率以《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全套合同》签订为准)。
6.租金支付方式:按月归还利息,按季度归还本金。
7.担保安排:此次公司与一汽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保证合同》为长久联合在签署《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全套合同》项下所负债务向一汽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6,302.40万元。同时长久联合同意将车辆抵押给一汽租赁以担保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进行融资创新,盘活资产,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的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的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54】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联合”)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120台中置轴轿运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本日披露的2018-052、2018-053号公告)。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的要求公司需为长久联合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6,302.40万元,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9日
经营范围: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商品车运输;汽车租赁;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二手车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3月31日,长久联合的总资产为1,132,830,921.51元,净资产为301,599,194.79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3,065,917.80元,实现净利润-15,468,589.63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一汽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保证合同》为长久联合在签署《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全套合同》项下所负债务向一汽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6,302.40万元。
四、审批程序
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6,428.90万人民币,均为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5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6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烨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董秘代鑫先生将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
截至本公告日,张烨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规定,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355999
传真:010-57355800
电子邮箱:cjwl@changjiulogistics.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
邮政编码:100027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附件:张烨茜女士简历
张烨茜,女,1989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德国埃森经济和管理高等专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硕士。曾任职北京兴中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审计经理。2015年6月加入长久物流,就职于董事会办公室,历任信息披露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5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6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6日
至2018年7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8年6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8年7月4日和2018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电话:010-58299739;传真:010-57355800)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7
电话:010-58299739
传真:010-57355800
联系人:代鑫、张烨茜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57】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6月12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薄世久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方长久专用车购买中置轴轿运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与长久专用车签订《长久专用车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年度结束时止,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长久专用车采购150辆中置轴轿运车,预计该合同可能发生的交易总额为8,741.50万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薄世久、李桂屏、王昕、王国柱回避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52】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上述议案审议的120台中置轴车辆,与一汽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6,302.4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与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53】、2018-【054】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绩效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公司拟修订《绩效管理制度》与《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公司拟聘任张烨茜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董秘代鑫先生将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55】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56】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58】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18年6月12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李万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上述议案审议的120台中置轴车辆,与一汽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6,302.4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与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53】、2018-【054】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