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5号)核准,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137,195,121股新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28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6.8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3,275,000.00元后,募集资金金额为446,724,996.88元,已由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于2018年5月18日划转至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的账号为0106011000009754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6,357,801.7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验证,并于2018年5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3-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一个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该专户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开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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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4日,公司和东北证券与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36,308,741.59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18年6月21日,公司应当偿还银行贷款本金195,000,000.00元、利息33,271,694.80元,合计需要偿还228,271,694.80元。
截至2018年6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发行费用367,195.12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产生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合计278.60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245.00元,开户银行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扣除33.60元。
2018年6月1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0,049,026.57元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138,924.09元已按账户管理规定转至自有账户。公司和东北证券与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