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8-58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0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1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台冰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6、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数1,086,675,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96,964,131股的64.036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77,974,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96,964,131股的34.05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08,700,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96,964,131股的29.977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何建锋先生、黄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止)。
何建锋先生获得1,086,605,87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071,23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9241%;
黄明先生获得1,086,605,77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071,131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915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啸中律师、李威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8-59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6月21日下午3: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周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磊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陈小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台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建锋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何建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至2020年4月12日)。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何建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补选董事长何建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补选董事黄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何建锋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律师,曾任深圳市国资办集体资产管理处(党办)副处长,深圳市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副处长、监督稽查处副处长、处长、企业一处处长、综合规划处处长、深圳市国资局政策法规处(集体企业工作处)处长,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国资委总经济师、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