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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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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公告编号:2018-048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魏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罗卫明、周春发、陈枫、刘彦龙、隋国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陆正海、监事王悦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蒋明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本次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本次交易标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的基准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拟出售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承担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财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议案1-议案13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文君、翟春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鉴证律师出具的《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