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山东金泰 公告编号:2018-013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收到股东杭州纯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纯阳公司”)出具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截至2018年6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纯阳公司管理的产品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买入公司A 股14,856,935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10.03%。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纯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7,405,399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纯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14,856,935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10.0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纯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桃花弄8号123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华路139号B座205室
法定代表人:赵喆
成立时间:2016年08月01日
注册资本:1000万
工商注册号码: 91330106MA27YBEK5U
税务登记证号码: 91330106MA27YBEK5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营业期限:2016年8月1日至长期
联系电话:021-50809209
邮编:201204
电子邮箱:zz@sunnyfund.com.cn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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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纯阳公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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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股目的
1、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纯阳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纯阳公司无未来12个月内主动获取公司控制权的计划不变。
2、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纯阳公司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少于60万股公司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6月27日披露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山东金泰
股票代码:60038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纯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桃花弄8号123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华路139号B座205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8年 6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金泰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金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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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纯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桃花弄8号123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华路139号B座205室
法定代表人:赵喆
成立时间:2016年08月01日
注册资本:1000万
工商注册号码: 91330106MA27YBEK5U
税务登记证号码: 91330106MA27YBEK5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营业期限:2016年8月1日至长期
联系电话:021-50809209
邮编:201204
电子邮箱:zz@sunnyfund.com.cn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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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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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内主动获取公司控制权的计划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不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山东金泰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少于60万股山东金泰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方式
纯阳资产管理的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山东金泰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东金泰股份为7,405,399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东金泰股份为14,856,935股,占总股本的10.03%。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产品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买入山东金泰A 股14,856,935股,占山东金泰现在总股本的10.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金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作为产品的管理人在管理产品期间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信息义务披露人作为产品管理人投资上市公司的产品包括纯阳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纯阳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纯阳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非结构化产品,资金来自投资人自有资金投资,其中投资纯阳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自然人一人,纯阳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自然人一人和公司法人一人,纯阳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自然人叁人。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山东金泰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产品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入山东金泰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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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起6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山东金泰住所,以备查阅: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山东金泰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杭州纯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纯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赵喆
签署日期:2018 年 6 月 26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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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纯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赵喆
签署日期:2018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