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董事杨劲松先生因伤住院治疗,暂时无法正常履职,待其康复后将继续履行职责。

一、交易概述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甲方”)与广州启帆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启帆”、“乙方”)、陈盛花(以下简称“丙方” )于2017年12月15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苏州聚隆启帆精密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启帆”),聚隆启帆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广州启帆、陈盛花认缴出资比例分别为51%、34%和15%。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6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设立新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2017年12月29日,聚隆启帆办理完毕工商注册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内容详见2018年1月3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为了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合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乙方拟用于出资的设备、专利及专用技术进行了评估,对丙方拟用于出资的专有技术进行了评估,分别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7)第1458号、天兴评报字(2017)第1457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均为2017年11月30日,均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在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各方经友好协商,于2018年6月27日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用于出资的53台设备(天兴评报字(2017)第1458号评估报告中的部分设备)账面价值、评估值分别为4,619,591元、5,166,028元,各方同意成交价格为5,166,028元;11项专利及3项专有技术评估值为20,342,700元,各方同意成交价格为20,342,700元;乙方对聚隆启帆最终出资为:设备出资5,166,028元、专利及专有技术出资20,342,700元、货币出资8,491,272元,合计34,000,000元。

丙方用于出资的4项专有技术评估值为5,085,700元,各方同意成交价格为5,000,000元;丙方对聚隆启帆最终出资为:专有技术出资5,000,000元,货币出资10,000,000元,合计15,000,000元。

2、各方完成对聚隆启帆出资时间调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各方按照认缴比例承担亏损,分享盈利;按照实缴比例领取股利分配。

3、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补充协议与原投资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次补充协议签署后,聚隆启帆出资结构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广州启帆、陈盛花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各方对聚隆启帆的出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投资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

2、天兴评报字(2017)第1457号、天兴评报字(2017)第1458号评估报告;

3、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