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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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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8-029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6月26日发出补充通知增加临时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增加临时议案在本次会议表决。会议于2018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永琪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详见2018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增加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区8号、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367号、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东路1号为公司经营场所,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本议案将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合并后形成《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经营场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经营场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详见2018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2)详见2018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公告编号:2018-030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以推进公司机构权责清晰、协同高效为着力点,调整机构设置、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2018年6月调整)》。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附件:《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2018年6月调整)》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8-031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经营场所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经营场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4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派发现金红利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4月18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份由140,177,400股增加至196,248,360股。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增加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区8号、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367号、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东路1号为公司经营场所。

鉴于上述事实,公司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外,其余条款均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6月修订)》全文详见2018 年 6 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公告编号:2018-032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13日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3日

至2018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8 年6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 7月 10日(星期二)9:30-16:30

2、登记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人:田林、钟飞

联系电话:0574-65310999 传真:0574-65303768

邮箱:ir@qijing-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 8 号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