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公告编号:临2018-029号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城乡0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21
●回售简称:城乡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申报期: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期:2018年7月2日。因2018年6月30日为周六,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回售资金发放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即2018年7月2日。
●有效回售申报数量:230,000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
●回售金额:230,000,000.00元(不含利息)
●2016年12月3日,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更名的公告》,公司名称由“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公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的《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披露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号)及《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号);并于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4日分别披露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4号)、《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5号)及《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6号)。“15城乡01”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申报期: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即本公司有权在本期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387,简称“15城乡01”)存续期间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4.68%,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本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30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4.98%,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内固定不变。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上调“15城乡01”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4.98%,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内固定不变。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29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4.68%。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城乡01”本次回售申报数量230,000手,回售金额230,000,00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70,000手。
公司对“15城乡01”回售部分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已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