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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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8-3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6月2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2018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6月27日15:00 至2018年6月2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廖小同副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参加本次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57人、代表股份1,510,087,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8.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431,314,726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78,773,189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李伟斌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总体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持有公司5%(含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01、8.02、8.03、8.04、8.05、8.06、8.15、8.1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持有有效表决股份为1,428,488,345股。

2.议案8.03、8.04、8.06、8.1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自然人李建一回避表决,关联自然人李建一持有有效表决股份为110,760股。

3.议案8.07、8.08、8.09、8.10、8.11、8.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自然人廖小同回避了表决,关联自然人廖小同持有有效表决股份为16,240股。

4.议案9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李伟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巍、王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