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秋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0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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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潘建华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独立董事白彦壮因公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隋吉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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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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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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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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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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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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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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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桔莱2018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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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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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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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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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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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根据股份的回购注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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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桔莱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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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陶萍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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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隋吉平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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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关于〈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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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关于〈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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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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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听取《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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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8、13、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10、11、12、17、18、19回避了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诚待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岩、孙盛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公司聘请黑龙江诚待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崔岩、孙盛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