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回复的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年报监管函【2018】第104号),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监管函所提及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监管函的内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指出的公司存在的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整改。现将整改措施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2017年10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500万元至3,800万元。2018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的净利润为3,813.92万元。4月27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报告》,2017年度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931.30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预计2017年净利润与2017年度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你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第2.5条、第11.3.3条、第11.3.7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吴锦鹏、董事兼总经理江春、财务总监陈志斌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8年6月29日前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整改措施

1、在收到《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传达,针对《监管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讨论和分析,深刻吸取教训,为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长召集相关人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2、加强公司财务部门工作

公司对公司财务部门关于 2017年度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的相关问题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认真学习、讨论和分析,将相关的问题向全公司和股东进行通报。同时,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组织公司财务部门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开展全面自查、梳理,深刻反思,对公司财务内控工作进行认真整改。本着严格自律、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制订具体整改措施并着手抓好落实。

整改措施如下: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依据经济业务的实质进行会计核算,并相应严格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及时汇总相关财务信息。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人员《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把好业务关口,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积极引进、招聘专业财务管理人员,加强公司财务部门的人员力量。同时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负责人、分子公司财务主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处罚。

3、加强公司与中介机构及公司各部门间的沟通。

公司将不断组织证券部、财务部、审计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

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联合专业保荐机构开展信息披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已建立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及内部审计工作,积极与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及时沟通与交流,适时开展财务审核培训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和核查职能,杜绝在进行重大会计估计时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现象的发生,确保为股东、债权人等年报相关信息使用者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报告。

在今后的工作中,证券部将加强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沟通,并进行指导和监督。与此同时,证券部要加强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深交所、证监局的三方沟通,将第三方督导渗透到公司运作的关键环节。

4、提高人员业务水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组织证券部、财务部、审计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学习,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避免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保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8-049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回复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