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8-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8年1月18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购买理财产品协议,以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1101188211),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55%,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6月29日到期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55%,投资理财存续天数为160天,公司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0,222,222.22元。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二)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三)公司将密切跟踪购买产品的进展情况,对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在前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如下:

1、已到期收回

2、尚未到期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日